北京车辆报废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,车主或者车辆所有权人将其所拥有的轿车、货车等机动车向具备报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的行为。在车辆报废流程中,需要携带的证件有以下几种:
个人车辆所需材料:
1. 车主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2份;
2. 经办人需持委托书,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;
3.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;
4. 机动车登记证原件(大绿本);
5. 车辆牌照(前后两块);
6、个别地方要求异地报废需提交所在地的行驶轨迹证明。
7、注:事故车需要单独提供事故认定书复印件。
单位车辆所需材料:
1.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(加盖公章);
2.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;
3. 单位委托书原件1份;
4.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;
5. 机动车登记证原件(大绿本);
6. 车辆牌照(前后两块);
7、个别地方要求异地报废需提交所在地的行驶轨迹证明;
8、注:事故车需要单独提供事故认定书复印件。
北京车辆报废业务办理
1、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;
2、登记受理岗申请;
3、车主持《通知书》自行选择回收企业;
4、回收企业经查验《通知书》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;
5、车主持《变更表》、《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》和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。
以上是
北京车辆报废需要携带的证件。在办理报废手续时,车主需要提供上述证件及其副本,以确保报废流程的顺利进行。